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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点击:33次 日期:2020-01-11 12:31:33.0
招标代码:04272020050003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19】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新县城
2.2合同估算价:2700.51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2月29日开工至 2020 年5月 30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提升泵、生化池、二沉池、污泥脱水等设施,将原来处理工业和生活污水改建为处理污水处理能力从10000立方米/d提升为25000立方米/d,水质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经过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 4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2月1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资格确认后,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地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山县新县城
联 系 人:蔡乐
电 话:0427-5586001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0427-6978899
交易中心: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215室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    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427-35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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