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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自贸区党群活动中心室内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55次 日期:2018-12-24 10:00:58.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营口自贸区党群活动中心室内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辽自营行审发[2018]3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辽宁渤海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1)合同估算:70万元。

2)工期:开工时间:20190116日,竣工时间:20190215日,共计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党群活动中心室内装饰改造、党建展示标识制作与安装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 专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人还须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将企业等级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lncredit.gov.cn/shxytxjs/xybg/index.shtml)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81219日至2018122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010909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7. 投标保证金1.4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号:417900156710302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渤海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澄海西路89

联 系 人:杨成龙

联系电话:0417-66551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

联 系 人:范墨荻、张丽丽

联系电话:0417-3355093/092

    真:0417-3355093

    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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