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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

点击:755次 日期:2018-07-20 10:09:20.0
项目编号 GC2015(SZ)XZ059 
项目名称 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 2015-04-01 
内    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使用人: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内,永盛路以东、裕和路以北、华阳路以西。

2.3 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总建筑面积约1.41万平方米,包括消防站营房、警勤中队和干部备勤综合楼、室内训练馆和训练塔等建设项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064932.12元。

2.4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400个日历天,计划201554日开工,2016 67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内容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须为10012986.424元及以上。

3.2.2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3.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说明:职称中“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土建、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管理、房建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土建施工、土建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工程技术土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施工管理、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土建环保、电子工民建、土建水电管理、工民建与给排水、施工技术与管理(土建)等;)

3.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4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注: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资金的缴纳明细部分,若未能提供明细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网上查询路径,并确保在开标现场能网上查询到符合要求的社保信息,否则,招标人对相关材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2 3 月至20152

3.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诚信企业单位。中标人应到工商登记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办理事项,企业可咨询工商登记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或登录其网站进行了解。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即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现场登记并公布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金等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同时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招标人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书。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2 报名时间:  2015  03 31 10 00  分起至  2015  04 08  10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的17时。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书(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  /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5 0422 09 30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50430 09 30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身份验证方式:身份证验证(第二代身份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4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联系方式

使用人: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消防局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       邮编:528000

联系人: 区工         联系方式:0757-2983818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编:5280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附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书、图纸等)

 

    附件:

新城消防站图纸(一).zip

新城消防站图纸(二).zip

新城消防站图纸(三).zip

招标文件.pdf

佛山新城消防站施工-招标文件(定稿).doc

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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