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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植物园建设一区工程

点击:753次 日期:2018-07-20 10:09:20.0
项目编号 GC2015(SZ)WZ061 
项目名称 佛山植物园建设一区工程 
发布日期 2015-04-03 
内    容

1.招标条件

    佛山植物园建设一区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佛发改资预(20147(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植物园建设一区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内,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上限价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3 计划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万元及以上。(须以本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可在“或     ”部分填写资格要求。]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4月至201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要求派驻专职安全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

5.2 报名时间:2015 4 2 9 30 起至2015 4 9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6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路市林科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A区之一

邮编:52800

邮编:52800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7-86635015

电话:0757-88330025

传真:0757-86635015

传真:0757-8833002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gydfs@126.com

 

 

 

 

 

 

    附件:

GC2015(SZ)WZ061.G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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