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韶关市鸿源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市发改资 [2007] 46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5.招标项目内容:图纸范围内(不含路灯基础及过路预埋管)的道路照明等工程施工。
6.招标项目主要规模:道路全长4546米,按双向8车道设计。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工程起点位于百旺路与G323线交叉口,终点位于百旺路与芙蓉新城四三号路交叉口东侧约135米处。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0日历天。
10.招标项目预计投资:约60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核方式招标。投标人须按 《关于韶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4]133号)规定办理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2.1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有效凭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5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韶关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并在有效期内,且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及拟任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已在诚信登记表里登记。
3.投标人须承诺在2015年1月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
标段编号:01
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标书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④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⑤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 办事指南),未缴交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后并在缴交年度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于系统中申请缴交年度保证金。韶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先在韶关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企业入库事宜。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 01
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扩建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按年度保证金方式实施,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07时30分
有关说明:
3.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年度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将年度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 温馨提醒: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3 企业的投标年度保证金,从企业缴纳之日起,满一周年后的一个月内可申请退还,在一个月内企业未提出申请,自动续期为下一年度的年度保证金。经审核的退还保证金申请,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送达,以及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