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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外围配套工程-2、3号泵站箱式配电站10KV电源线工程

点击:294次 日期:2016-11-25 17:47:25.0

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所     属      区     域:

大连市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04112016050143

项      目    名      称: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外围配套工程-2、3号泵站箱式配电站10KV电源线工程

建      设    单      位: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代      理    机      构: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16-11-24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2016-11-28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外围配套工程-2、3号泵站箱式配电站10KV电源线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外围配套工程-2、3号泵站箱式配电站10KV电源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地点:大连市。
招标内容:包括2、3号泵站箱式配电站、10KV电源线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总额:40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开标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开标室
2、工    期:60日历天      
3、投标保证金:4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报名要求: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11月24日起至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起至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600元,售后不退。
 
7、其他:
招标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子文 
招标代理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春晖大厦8016房间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0411-83627771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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