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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152次 日期:2016-09-10 21:55:22.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6-154)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6-15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零柒佰叁拾陆元陆角柒分(¥250736.67);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净化水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9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转包。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30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30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2)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2800054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五支队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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