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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西优工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及“江源小学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第二次)

点击:220次 日期:2016-07-15 10:07:57.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河源市西优工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及“江源小学改造工程”勘察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市西优工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及“江源小学改造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授权委托河源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工作,招标代理为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招标人:河源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2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河源市西优工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及“江源小学改造工程”勘察。

2.4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6.30万平方米(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约3.57万平方米,江源小学改造工程约2.7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约14万平方米,江源小学改造工程约3万平方米),小区最大层数为18层,工程总投资约4.2亿元(江源安置小区约3.2亿元,江源小学约1.0亿元),勘察费估算价约90万元(江源安置小区约60万元,江源小学约30万元),具体的勘察费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5 勘察服务内容:为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查明岩石与土方量的比例,编制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布孔图为准),参加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

2.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江源棚户区。

2.7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

2.8抗震要求:依据(河府办[2008]14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小学工程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进行设计,按规范要求进行抗震构造措施加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报名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3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5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注明是本工程的保证金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人必须提交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至2016年7月21日16:30,第一次公告时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不用重新提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4010112500000000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6.2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7.1 2016年7月22日9: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7.2 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须于2016年7月22日10:20准时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1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com/)”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2-3238018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1882369957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河源市西优工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江源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及“江源小学改造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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