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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监狱警察职工周转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216次 日期:2016-05-05 16:22:18.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广东省河源监狱警察职工周转用房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投资【2014】46号)批复核准,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广东省河源监狱警察职工周转用房项目

工程概况

1、招标人:广东省河源监狱。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广东省河源监狱警察职工周转用房项目。

4、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4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85.54平方米。

5、工程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排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弱电系统、配电照明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等系统工程施工。项目预算约为18583172.94元。

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东环路南2号。

7、工期要求:4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自2011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建造师”称号。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按各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总分由高到低按以下办法确定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3家(含3家)-8家(含8家)时,则全部取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8家(不含8家)-12家(含12家)时,则取8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超过12家时则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相同时,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排名。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的房屋建筑工程自2014年度以来的业绩:

A、工程质量获“鲁班奖”项目计15分;

B、工程质量获“金匠奖”项目计13分;

C、工程质量获省级优良样板工程(建设工程优质奖)或获省级“双优”工地项目计6分;

D、工程质量获市级优良样板工程或获市级“双优”工地项目计3分。

注:同一项目获同类奖(工程质量或“双优”工地)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其它可累计;获“金匠奖”计分的项目,其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和省“双优”工地不再重复计分。“双优”工地是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具有有效的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3分。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永和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状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汇票凭证》(汇票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注明是本工程的保证金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另须提供该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三项中任何一项能证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

(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16年5月11日下午15:30。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 4010 1125 0000 0000 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6年5月11日下午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潜在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各投标人须于2016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上午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永和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河源监狱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62-3285001-87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 13602855955、18676067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 0762-333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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