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状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优秀项目经理或优秀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2016年1月-2016年3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汇票凭证》(汇票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注明是本工程的保证金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另须提供该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必须提供三项中任何一项能证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 (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