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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协字第009号

点击:1339次 日期:2019-03-29 13:23:24.0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009

 

位于天元区栗雨街道浅塘社区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天元区栗雨街道浅塘社区

土地级别

住宅五级1153/

土地面积

11075.59㎡(合16.6133亩)

出让面积

11075.59㎡(合16.6133亩)

1.8179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

/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

70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供地对象

株洲马家河置业有限公司

出让价格

土地出让价格按照280万元/亩(楼面地价2310/㎡)确定为4652万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1号)的相关规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确定为1628.2万元。

其他

公示

内容

⑴本宗地为株洲马家河置业有限公司201012月取得的划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01006156)。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6.1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分别按下列情形处理: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手续的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马家河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面积为11075.59㎡(合16.613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株洲马家河置业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

⑶株洲马家河置业有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请求调整栗雨街道浅塘社区安置地块出让范围的复函》(编号:2018—22)要求,土地出让后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改变,尚未建设的幼儿园应尽快建设到位,与浅塘安置小区共用公共服务设施,统一管理。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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