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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协字第013号

点击:229次 日期:2018-12-26 12:24:17.0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8】协字第013

位于株洲市荷塘区枫丹路以西、金山路以北地块的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

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

株洲市荷塘区枫丹路以西、金山路以北

土地级别

工业五级

423/

土地面积

567.88

出让面积

567.88

容 积 率

0.82.0

建筑密度

35%

产业类型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185万元/

建筑限高

60

绿 地 率

2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终止日期与XC14548号出让合同约定一致为20631230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供地对象

株洲茂翔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出让价格

出让价格为24.93万元。

其他

交易

条件

1、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出让金等,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2、根据《湖南省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第十三条第四款相关规定,经公示十天无异议后,同意将上述土地567.88㎡(合0.8518亩)以协议方式出让株洲茂翔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终止日期与XC145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致为20631230日。

2、株洲茂翔硬质合金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方可签订增补出让合同。

3、由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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