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1本条是指(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或项目负责人未签名或盖章的。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1若设定设计费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5.2设计费投标报价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行为的。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2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6.3暗标投标文件中作了标记的; 6.4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资料或资料有误不真实的; 6.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交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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