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全自动血药浓度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服务成交公示 |
点击:981次 日期:2017-10-13 17:59:13.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全自动血药浓度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0月13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全自动血药浓度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2-1692 )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17年9月29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全自动血药浓度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25000元 |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13日 至2017年10月1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