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东市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TCZBCG-20160130 |
点击:331次 日期:2016-12-01 20:41:1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谷营镇G220国道与闫坝路交汇处绿化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谷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考县谷营镇G220国道与闫坝路交汇处绿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兰考县谷营镇。
2.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350 万元
2.4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
施工:
一标段:兰考县谷营镇G220国道与闫坝路交汇处绿化景观工程,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兰考县谷营镇G220国道与闫坝路交汇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内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提供2015年6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交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4.投标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养老保证明。上诉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三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招标文件出售: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完整退回图纸后退还)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兰考县裕禄大道: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 (50000.00元)
7.2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7.3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0000104059410318012
行号:40249250101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2、招标人:兰考县谷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0905788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522607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