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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印刷框架供应商中标公告

点击:27次 日期:2016-11-25 20:55:09.0

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核【201210号、增规批【201605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现对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2623596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2881768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燃气管道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增城区荔新公路上,西起沙埔大道,东至朱石公路。本工程主干管埋设在荔新公路南侧,大致距离道路中心线以外41处。管线总长度约为10945.5。设计管压为0.4MPa,供气规模约为114Nm3/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6-          

2)【招标内容、规模】:新建埋地平板闸阀DN200-20座、DN300-1座、DN400-7座;采用定向钻敷设PE管道长度:De400-6485.5、De200-618;采用直埋敷设PE管道长度:De400-3661、De315-85、De200-96。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荔新公路(沙埔大道-朱石公路)燃气管道工程施工。

3)【 招标控制价】992.545425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 1015日至 2016 1019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 1020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 1026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 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含PE管道施工)”: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之一:

①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②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31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中标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管道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③对于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或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 名且少于等于1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8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 %+诚信综合评价分数*80 %)前1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总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6235962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9311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东建设报》等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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