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西城区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浏览量:6
|
发布时间:2016/10/17
|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
联系电话:13999091515 0998-2879709
|
联 系 人:莫仁隆
|
起止日期:2016/10/17
至
2016-10-23 20:00:00
|
工程地址:岳普湖县西城区
|
建设单位: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0
|
计划投资(万元):400
|
类 型:施工 监理
|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
专业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
|
资质要求:
|
|
投标人
资质序列
|
要求资质专业
|
等级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
建造师或总监
|
招标内容:
|
|
|
1、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西城区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岳发改【2016】2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西城区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岳普湖县西城区 2.3 建设规模:西城区道路500盏路灯改造维修等附属设施的建设。 2.4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二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选派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监证。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财务要求:良好,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2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德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请按新疆德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6.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后 1 日内寄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拍 招标人: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米娜瓦尔 联系电话:1580998660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香城大厦4单元1202室 联系人:莫仁隆 联系电话:13999091515 0998-2879709 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6886477 投诉举报地址:岳普湖县纪检委 举报电话:0998-682380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