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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龙光桥镇赵家塘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点击:38次 日期:2016-11-23 22:14:53.0
南郑县红寺坝灌区响水支渠衬砌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汉水发[2015]38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已基本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改造响水支渠4.8Km,桩号1+500-6+300;配套改建渠系建筑物16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社保证明,近三年具有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工、质检员、财务等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2、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报名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发射塔西北角)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报名时须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原件: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三年完整的审计报告、近期两个月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两年度内的缴纳的社保证明;近3年企业至少有两个3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验收鉴定书以及业主评价)及复印件各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查阅后退回。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予报名。
4.3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及《汉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南郑县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    
 址:南郑县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汉中市北一环天保中心商住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6-888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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