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2016年公路畅通工程-丁家桥镇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电站路、俞宗路、李园路)中标公示 |
点击:22次 日期:2016-10-09 18:39:20.0 |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6150348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廉政教育中心附属楼工程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营口市廉政教育中心附属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16]4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三征大街55号,市廉政教育中心院内。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96㎡,其中:
(1)宿舍:建筑面积约1983㎡,二层,框架结构;
(2)食堂:建筑面积约1983㎡,二层,框架结构;
(3)新建收发室约30㎡,新建沥青路面及围墙。
2.3 招标范围:土建(含桩基础)、装饰、给排水、采暖(含通风)、电气、消防及附属配套等。
2.4工期要求:
2.5合同估算价:977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投标人还需具有经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A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严禁围标、串标、转包、挂靠,一旦发现中标人有上述现象,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中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营口市辽河大街1号
联 系 人: 冯国印
电 话: 15042708126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 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