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三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冠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融海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融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筑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鑫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尊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园中排涝站应急电源工程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16]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区水利防洪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区水利防洪管理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园中排涝站;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436368 元,K=10%即工程发包价为39489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园中排涝站应急电源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63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清市城区水利防洪管理站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区水利防洪管理站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
电话:18950270280
联系人: 黄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8层
电话:183591785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