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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唐湾镇唐湾村(苗竹棵、张老屋、望曹—陶老屋)2016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合同签订

点击:143次 日期:2016-09-26 21:55:23.0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六路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六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3】102号文批准建设,以华发改审【2016】89号调整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红线图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2485008元(含暂列金11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园区二十六路道路长373米,宽度1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新建给水、排水工程、路灯及综合管线、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485008元(含暂列金11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7日至2016911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12%(含)~13.99%(含))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927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小写:¥ 45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六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928日北京时间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928日北京时间8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 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a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华安县丰山镇  ,邮编:363801  
电话:13959605110传真:0596-7287838
联系人: 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编:  363000  
电子邮件: 2695352771@qq.com
电话: 18960136169   ,传真:  0596-2105260   
联系人:  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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