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废弃石煤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及矿尾水污染治理项目(太阳能设备)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本项目处理工艺具有创新性:太阳能矿尾水修复项目在国内外鲜有案例;
2、浙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太阳能6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发明专利(为专业针对矿尾水修复的并结合太阳能、生态滤池、拔风等一种专利修复技术),系统平台上已取得4项国家软件著作权,无论从硬件、控制软件都具有唯一性。从工程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到今后管理、维修都需要由该单位提供,具有服务的唯一性。
基于上述原因,经开化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办)批准,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浙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化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办)提出意见。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财政部门:开化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采购办)
地点:开化县枕头坞1C 地点:开化县财政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鄢女士
联系电话:0570-6021322 联系电话:0570-6013637
传真:0570-6021322 传真:0570-6013637
采购文件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8[1].25-开化县废弃石煤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及矿尾水污染治理项目(太阳能设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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