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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再生水利用工程监理

点击:305次 日期:2016-09-11 05:06:50.0

 

 

 

交易登记号:16GC06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环港公路K26+940K27+245路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审批[2016]2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环港公路K26+940K27+245路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环港公路K26+940K27+245路段。

项目规模:边坡削坡2624.5立方米,浆砌块石挡墙397.1立方米,排水沟108米,截水沟85米,生态袋130.935立方米,厚层客土喷播3080平方米等。

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边坡削坡、排险清理、挡土墙支护、坡顶缘设置截水沟、厚层基材客土喷播绿化、生态袋回填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浙江省外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企业须在浙江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叁级项目经理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公路养护技师职称及以上,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且20111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1个项目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且20111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个项目及以上,并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本次招标要求专职安全员1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

4.1受理时间:201608252016年08月301700分止。

4.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4室(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4.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⑤、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资料如下:(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质量证明文件);

⑧、浙江省外企业需有浙江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说明:上述所有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后退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报名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08 26 日至201609 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地点:交易员凭交易员证到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一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09 18 09 00 时止,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sbm.gov.cn/zbtb)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点:丹东街道丹河路                址:象山港路415

联系人:张志浩                      人:黄卢(交易员)

  编:315700                        编:315700

电话及传真:0574-65009322       电话及传真: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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