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1.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简况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1总监理工程师所持的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在建项目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1若设定监理服务收费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5.2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行为的。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1提交标书时,未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3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6.4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无法查询到,提供不了证明的; 6.5未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原件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未提供廉政承诺书的; 6.6未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代表(如有)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报建号、标段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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