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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112次 日期:2015-04-25 03:13:17.0
    

西和县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甘财税【2014】58号、【2015】1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西和县财政局

2、项目名称:西和县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3、项目编号:LHZ-2015-14

4、项目内容:

(1)一包:采购与安装太阳能路灯570盏

(2)二包: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及巷道硬化202396㎡,排水渠5292m,道路拓宽砂化10123km、村内护村河堤1495m,过水路面一处、文体广场12等基础设施建设。

5、工期:180日历天   

6、资金来源: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包: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2、投标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的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1、一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二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省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4日8:30—2015年4月30日17:30截止(节假日除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东江新区农科所9楼)

3、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 5月15日上午11:00分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东江新区农科所9楼)。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手续时,必须按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包信息。

六、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户:104036189054

咨询电话:0939-6916683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

八、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九、采购人:西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 何月宏                    联系电话:15349482322 

十、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维来

联 系 电 话:0939-8599434     13993939139

十一、监 督 单 位:  市公管办     电话:0939-6916689

政府采购办   电话:0939-8215886

     

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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