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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教育局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361次 日期:2019-09-09 15:28:43.0
昆区教育局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昆区教育局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767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8965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的公司页面截图)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提供服务承诺函4、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办公地点使用手续,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原件)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包头市公安局批准许可设立的人防保安服务公司或经包头市公安局审核并报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批准许可的相关材料(原件)7、具有企业服务能力能保证我区72所中小学、幼儿园,每天每所学校、幼儿园在岗人员不低于2名保安同时在岗,且能满足岗位人员调整需求,且须保持一年以上(提供承诺函)8、具有在保证服务岗位的同时,具备抽调临时勤务60人以上(提供承诺函)9、从事保安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7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05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17:3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详见采购公告内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0.00
答疑会时间: 2019年09月20日 15:00
答疑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6日 09: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26日 09: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昆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洁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251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 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柯楠、张恺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836852/2836859
采购文件: 2019〕89650号_昆区教育局保安服务费采购项目_A.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084,56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245387 服务 183.0 1860元/人/月*183人*12个月=4084560元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9月05日 14:30至2019年09月25日 17: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2019年09月20日 15:00时前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区教育局、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201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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