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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岗位专业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实训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点击:65次 日期:2019-09-09 15:28:33.0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岗位专业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实训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岗位专业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实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79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FCG-GK-2019-013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其他工程机械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4、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6、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7、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8、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09日 14: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17日 14: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恒隆酒店1711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30日 13: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9月30日 13: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采购人联系人: 王飞
采购人联系方式: 33201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明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恒隆大酒店1711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31586635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代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69929
采购文件: 公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机电一体化技术岗位专业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实训设备采购.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348,8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310924 货物   1.0 见申请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9月09日 14:00至2019年09月17日 14: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明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包头市明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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