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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备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中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

点击:80次 日期:2019-08-19 11:48:13.0
达茂联合旗《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备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中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联合旗《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备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中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30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CG-116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通过且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3)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4)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备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中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3)资质证书副本;(4)“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15日 11: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2日 12: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9日 08:30
文件递交地址: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29日 08:30
开标地址: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韩瑞
采购人联系方式: 83171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5017166970000011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杜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可研.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5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067541 服务 1 1.0 编制《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备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中水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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