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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档案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览包头美术馆展区展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35次 日期:2019-08-19 11:48:05.0
包头市档案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览包头美术馆展区展览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档案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览包头美术馆展区展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9〕11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KZ-SZ-2019-029
采购目录: 服务类\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其他会展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技术装备;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4、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 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8)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状态截图; (4)“信用中国”网页、中国政府采购网页无不良记录截图证明;(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8)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3日 15: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30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交易资源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30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交易资源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档案馆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尉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56166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55857010400011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郭慧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8588266
采购文件: 美术馆公告8.16.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205691 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档案馆、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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