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环包、旗县区交界卡口及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63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2019-250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除外)(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除外)(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证书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二级)以上证书(原件)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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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08月12日 18: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19日 18: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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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2019年08月27日 09:30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9月02日 09:2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2日 09:2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永丰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王玮琦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66021 |
采购文件: |
公告8.12.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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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11030303 |
工程 |
批 |
1.0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我市环包、进出旗县区交界处开展视频监控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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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8月12日 18:00至2019年08月19日 18: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2019年08月27日 09:30时前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