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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纬三路砂石路道路工程(西段)工程采购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9-08-07 12:22:45.0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纬三路砂石路道路工程(西段)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纬三路砂石路道路工程(西段)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5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2019-046
采购目录: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4、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7、企业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7、企业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其他证明材料等。)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06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13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 座1417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9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29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 崔晓冬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 4829 52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90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固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任晓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88103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2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094606 工程 1.0 砂石路道路工程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8月06日 08:30至2019年08月13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金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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