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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乌克忽洞镇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32次 日期:2019-07-25 10:54:52.0
达茂联合旗乌克忽洞镇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联合旗乌克忽洞镇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5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DSZC-HW2019002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营业执照内具有光伏发电等类似营业范围;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7月24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31日 17: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A座1306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乌克忽洞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乌克忽洞镇
采购人联系人: 贺冬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8492013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2570120102001276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包头友谊大街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丁剑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047206179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光伏.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8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944959 货物   1.0 乌克镇乌克村(镇政府广场东侧预留建设用地1500平方米)捆绑(涉及腮忽洞、大西滩、东河、大汉海、乌克、东山畔六个行政村)建设400千瓦光伏项目(代号A项目),并建设400A专变一台接入政府10千伏线路;二里半村委万和城村(村委会办公室广场或屋顶600平方米)建设50千瓦光伏并接入该村主变项目(代号B项目):大毛村委大毛村(村委会办公室广场或屋顶600平方米)建设50千瓦光伏并接入该村主变项目(代号C项目):大平村委金山村(村委会办公室广场或屋顶600平方米)建设50千瓦光伏并接入该村主变项目(代号D项目):乌兰村委乌兰村(村委会办公室广场或屋顶600平方米)建设50千瓦光伏并接入该村主变项目(代号E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乌克忽洞镇人民政府、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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