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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教工食堂承包项目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55次 日期:2019-07-21 11:35:21.0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教工食堂承包项目资质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教工食堂承包项目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89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SFNMZC-FW-2019008
采购目录: 服务类/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投标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且卫生标准为B类以上;具有卫生许可证;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或已处罚公示完毕、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7日至2019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306室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5)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七证合一除外);(6)卫生许可证;(7)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黑名单(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图示见后);(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外)(图示见后);(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图示见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7月19日 22:4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26日 22:4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306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31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31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凌玉静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538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高尔夫25号综合楼802号办公用房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100014030000256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宁夏银行民生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丁兆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214942345
采购文件: 食堂招标公告.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905566 服务   1.0 教工食堂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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