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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脑询价采购公告

点击:49次 日期:2016-11-18 09:56:26.0

经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6)第156号),受林西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电脑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林西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脑询价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6-149

三、项目内容:电脑采购数量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预算资金:本次询价采购预算为3.6万元整,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电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报价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4、因供应商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无效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期内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竞标人具体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② 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密封好后邮寄或现场报送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也可传真报价,报价文件须在11月24日下午5:00前传真到项目经办人处,传真完毕,请同具体项目经办人确认。报价文件中,报价单可在11月25日上午9:00前传真到评审会现场,传真电话:0476-5352619。11月25日上午9:00后,不再接受报价。

3、报价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

4、报价人所报价格含:电脑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税费。

5、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正规销售渠道证明。

6、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质保期一年,在正常使用一年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2)所有电脑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采购人报修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对报价供应商所报的电脑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上公告。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退还。电脑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联系人:张立锋    电  话: 0476-5352616  15047690113

九、2016年11月18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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