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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镇政府电力配套设备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6-11-18 09:56:25.0

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6)第132号),受新林镇政府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新林镇政府电力配套设备施工工程进行集中采购,现将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电力配套设备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6-123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资金:电力配套设备施工工程,本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3.5万元;竞标供应商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竞标处理。工程内容、工程量、详细施工要求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竞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同时竞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报名时间和获取谈判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节假日不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内蒙古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2、谈判文件获取:2016年11月18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七)资质文件提交

1、竞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竞标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企业可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下载《竞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竞标供应商在谈判会现场,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采购人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林西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476—5330253;

(4)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

3、所有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竞标处理:

(1)不能提交所要求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综合评审时,因竞标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条件等原因造成竞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另外,竞标人在开标时还需提交下列证件原件,供评委评分时进行核查:

①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2013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已经独立完成电力配套施工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1、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3、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

4、谈判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602会议室

(九)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竞标保证金缴纳:竞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竞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付款方式),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到采购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户    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账    号:15001647642052500078

3、竞标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竞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竞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下午5:00前(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划汇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标截止后,竞标人撤销谈判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谈判会的情形);

(2)竞标人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竞标人与采购人、其他竞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竞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十)竞标报价

竞标报价含:竞标项目价款、施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运输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验收合格前全部税费。本工程成交价在验收合格前不做任何调整和更改。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开标后,如竞标供应商超过八家,按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序,保留排序前八家供应商,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分别对其进行一轮谈判,谈判后,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出最终报价,评委对竞标供应商的最终有效报价术响应、商务、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

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并施工安装,安装调试完毕,由新林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谈判文件公告的参数严格进行验收。如果成交供应商工程施工、使用设备材料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采购单位将取消该成交供应商资格,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赔偿责任。

(十二)付款方式:本工程拨付工程款分四次,前两次最多拨付全部工程量的80%,经财政局验收后拨付10%,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如未发现质量等问题,拨付剩余的10%,如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队必须及时处理,若不处理,一切损失在质保金(10%)之内扣除。最终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十三)时间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   025250             联系人:谢永强

联系电话: 0476-5352616      传真:0476-5352616

地   址: 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采购人:林西县新林镇政府      联系人:王文韬

联系电话:13694771618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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