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原新华监狱土地对外承包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点击:174次 日期:2016-11-11 15:10:06.0 |
内蒙古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原新华监狱土地对外承包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6】00056号
采购文件编号:NMHT-1610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原新华监狱土地对外承包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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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其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种植、养殖;
3、企业在近一年内无银行信用不良记录;且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招投标活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3: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北区D座1单元904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原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拟定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巴彦淖尔市财政部门审批,拟内蒙古星月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上午10:30
投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金泰大厦九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上午10:30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金泰大厦九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北区D座1单元904室 |
邮政编码 |
: |
015000 |
联系人 |
: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 |
0478-8778881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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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建行巴彦淖尔胜利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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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1500 1676 6460 5250 0687 |
2. |
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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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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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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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
地 址 |
: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
邮政编码 |
: |
015000 |
联 系 人 |
: |
赵浦新 |
联系电话 |
: |
15849880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