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总校文教用品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点击:140次 日期:2016-11-10 15:13:16.0 |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文教用品
批准文件编号:临政采办执[2016]197号
采购文件编号:BYNEZJH[2016-3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总校幼儿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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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3号门店2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近6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盖公章);
7、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并声明真实性)(原件);
8、行贿犯罪档案: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该领域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9、需要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10、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3号门店2楼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3号门店2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3号门店2楼 |
邮政编码 |
: |
015000 |
联系人 |
: |
徐丽 |
联系电话 |
: |
0478-790090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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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胜利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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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1505 0167 6637 0000 0051 |
2. |
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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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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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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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总校 |
地 址 |
: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 |
邮政编码 |
: |
015000 |
联 系 人 |
: |
王力 |
联系电话 |
: |
13948188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