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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人民政府赤峰市元宝山区大营子村旅游广场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点击:37次 日期:2016-11-10 15:12:49.0
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大营子村旅游广场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6]331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CH2016-2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赤峰市元宝山区大营子村旅游广场工程 1 见招标文件 152306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参加,缺一不可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详见附件2)。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进入元宝山区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出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注:前款所称“报名人”均指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花名册及缴费凭证。(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到赤峰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详见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9)、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元宝山区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0)、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注:①投标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②以上所列报名材料必须具备,缺任何一项均不予审核通过。
  ③报名及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以上资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D座4楼招标代理室
邮政编码
024000
联系人
霍永建
联系电话
0476-849888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见招标文件
开 户 行
见招标文件
账  号
见招标文件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赤峰市元宝山区
邮政编码
024000
联 系 人
李明杰
联系电话
1594706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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