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东城办事处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点击:39次 日期:2016-11-07 23:02:12.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检验科、五官科等设备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17日 |
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五官科等设备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来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五官科等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10-0271),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滁州市天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83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国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88.6万元;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滁州市沁馨电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36.2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诺和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40.15万元;
公示期为2017年3月16日到2017年3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12、0551-62220153(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