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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甸子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点击:41次 日期:2016-10-25 11:24:22.0
宁城县甸子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G341(施工)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甸子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宁城县甸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宁城县甸子镇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规划建设任务4600亩(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等)。
3.招标范围: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等)。
4.建设地点:宁城县甸子镇。
5.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6.预算最高限价:2,277,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应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时提交资料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有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1);建造师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提交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违反劳动用工、拖欠用工报酬证明材料。
6、提交宁城县安监局出具的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7、提交企业拟担任本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8、提交企业无违法记录、重大诉讼案件等情况的声明(格式见附件4)。
9、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说明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目自行下载。设计图纸由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
 2.开标时间计划定于2016年11月21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甸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甸子镇          
联系人:韩敏     电 话:15048382875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城区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电 话:0476-4255076 18504766740
宁城县甸子镇人民政府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附: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承诺书
附件四  声明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姓名)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活动(项目编号:         ),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复印)
 
  
 
 
 
 

投标企业:(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采购项目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本项目开始至本项目结束。
我单位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背面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背面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或复印)
 
 
 
 
 
 
 
 

    
 
 
 
 
 
 
 
投标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三:承诺书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真诚的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招投标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特此承诺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声明
 
致: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牵涉的或重大诉讼案件等情况。如不属实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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