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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公安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点击:49次 日期:2016-10-17 12:10:40.0

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6)第137号), 受林西县公安局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其办公设备进行集中采购,现将竞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林西县公安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6-130

(三)项目内容: 电子办公设备。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办公设备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30000.00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竞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4、综合评审时,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条件等原因造成报价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报价须知:

1、竞标人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①竞标人具体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② 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3、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供应商竞标文件应密封好后邮寄或现场报送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也可传真报价,报价文件须在10月21日下午3:00前传真到项目经办人处,传真完毕,请同具体项目经办人确认。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单也可在10月21日下午3:00前直接传真到评审会场,传真电话:0476-5352619。10月21日下午3:00后,不再接受报价。

4、竞标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

5、竞标人所报价格含:电子办公设备价格、运输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等验收合格前所有税费。

6、竞标人所报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正规销售渠道证明。

7、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8、供货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全部办公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9、成交供应商确定: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对竞标人的所报的价格、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供货,由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进行验收,如果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采购单位做退货处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然后按评审排序顺延供货,以此类推。成交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上公告。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联系人:白杨                           电  话:0476-5352616     

公安局项目负责人:王皓                 电  话:13947601192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办法

2016年10月17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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