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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公设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19次 日期:2016-10-10 15:25:52.0
2016年10月09日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办公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红财购准字2016【225】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其它材料:品牌电脑、复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计算机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计算机是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产品当页的打印件,并标注)。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更正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其它材料:品牌电脑、复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计算机是第20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产品当页的打印件,并标注)。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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