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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26次 日期:2016-09-08 09:28:23.0
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计算机网络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元财购准字(电子)【2016】221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6081600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其他网络设备 10 明细附后 12939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且能提供本公告第八项4至5条条件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9月07日至2016年0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赤峰远建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平庄旱河西广厦苑三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6、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为保障系统后期维护的及时性,供应商需提供摄像机、NVR制造商在内蒙古自治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供报名使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1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星海小区东侧商业街二楼6号厅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1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星海小区东侧商业街二楼6号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平庄旱河西广厦苑三楼
邮政编码
024076
联系人
邢伟月
联系电话
1384761342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元宝山区支行
账  号
152427002135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
邮政编码
024076
联 系 人
张瑞阳
联系电话
1577484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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