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中学理化生常规实验室建设设备招标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更正的通知 |
点击:86次 日期:2015-08-27 11:38:53.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黔江中学理化生常规实验室建设设备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QJZFCG15A0381)第四篇“资格性检查”内容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性检查”中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第一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企业”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