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滨路(黄花园大桥至石门大桥段)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网上补遗 |
点击:495次 日期:2016-12-01 18:06:39.0 |
北滨路(黄花园大桥至石门大桥段)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答疑及补遗01
答疑部分:
1、质疑内容:重庆市2007年举行过一期壹级项目管理师的培训,从此以后都没有在举行过类似培训,当时培训人数不超过30人,且大多数为企业高管;且壹级项目管理师就是后来的一级园林项目经理,请问9年前培训的人数不到30人参加的一个证来做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是否存在故意行为,或者其它人为因数?具统计重庆市园林一级+市政三级+养护二级具有壹级项目管理师的单位不超过7家,此设置是否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公开、公证,有排出潜在投标人的意思。做为一个投资过亿的市政项目,只有几家单位能满足此条件,些设置不是一个笑话?如果在开标当天,能满足此条件的投标单位没有超过10家,到时候必将像上一级单位进行反应!
答: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需不少于三家投标人进行投标;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并未对申请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域进行限制。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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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并未要求提供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而P30页3.5.1、P362.1.2、P86页表格下方的注均要求提供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请明确? |
答:本工程招标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故删除本次招标文件中有关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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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疑内容: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是重庆独有的资质,这一个资质就把所有的外地企业排除在外,这明显就是有人在操作,现在全国各地市场都在开放,重庆市场对外地企业开放了为什么又要设置一些门槛把外地企业挡在门外呢?此项目的资质设置又有计价单位是符合的呢?此设置是否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公开、公证,有排出潜在投标人的意思。如果要这样有失公正进行招标我们必定把此事向上级领导反映。 答:为了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的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养护质量,重庆市园林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版)的公告》(渝府令〔2015〕66号)内容及市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的通知》(渝文备〔2015〕2561号)实施管护资质。而本项目中有大量苗木需要专业性强的绿化管护队伍负责管理,故招标文件设置该项资质条件,且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并未对申请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域进行限制。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4、质疑内容: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是重庆独有的资质,这是明显的设置门槛,这是保护主义,重庆市作为一个直辖市,理应做表率的,现在全国各地市场都在开放,重庆市场表面上对外地企业开放了,暗地里做了一些排外的事情,此设置是否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公开、公证,有排出潜在投标人的意思。如果是这样有失公正的进行招标,我们必定将此事向上级部门反映。 答:为了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的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养护质量,重庆市园林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版)的公告》(渝府令〔2015〕66号)内容及市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的通知》(渝文备〔2015〕2561号)实施管护资质。而本项目中有大量苗木需要专业性强的绿化管护队伍负责管理,故招标文件设置该项资质条件,且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质并未对申请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域进行限制。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
5、质疑内容:园林项目管理师资格证早已于2011年由重庆市园林绿化职业培训中心宣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合格证书取代,为何至今还有拿此设置门槛的项目出现。 请监督部门严查!
答:项目管理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颁发。故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遗部分:
本工程与2016年11月2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重庆市江北区滨江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1月30日
upload/北滨路(黄花园大桥至石门大桥段)综合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