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供应商采购项目,现做如下更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分。
2、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二点硬件条件的第3点经营场评分内容”更改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储面积50平方米以上,物品摆放合符规范;评分要点更改为: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分,仓储面积不足50平方米扣2分,物品摆放不合符规范扣3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单位: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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