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防城港市公司机房建设项目更改通知 |
点击:63次 日期:2015-07-24 22:35:25.0 |
我公司于
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企业实力分”原为:
企业实力分(15分)
(1)有效竞标人中注册资金规模最高的投标人得5分,注册资金规模第二高的得3分,注册资金规模第三高的得1分,其他竞标人不得分。(满分5分)
(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2012年至今,竞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选通知的复印件为准,并经谈判小组认定)且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1分;金额在200万(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3分;金额在300万(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5分。(满分15分)
现更改为:
企业实力分(15分)
(1)有效竞标人中注册资金规模最高的投标人得3分,注册资金规模第二高的得2分,注册资金规模第三高的得1分,其他竞标人不得分。(满分3分)
(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2012年至今,竞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选通知的复印件为准,并经谈判小组认定)且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2分;金额在200万(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3分;金额在300万(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4分。(满分12分)
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更正后的内容执行。
2、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春梅
联系电话:0770-2863315 传真:0770-2823002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渔峰路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防城港市公司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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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