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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G15-234关于柳州市门户网站公文交换系统建设更正公告

点击:69次 日期:2015-06-30 13:53: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柳政采1506076)批准,现就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柳州市门户网站公文交换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发布更改公告如下:
    一、原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原项目名称:柳州市门户网站公文交换系统建设

    原采购编号:LZG15-234
    二、原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已于2015年6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三、更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评定办法”的第4项和第5项内容更改为:

    4、售后承诺方案分12分。

    (1)有本地机构提供现场支持的得2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针对应用软件、免费维护期及其证明性材料、售后培训方案及其证明材料等针对性服务方面内容独立打分。

    一档(0.1~5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

    二档(5.1~10分):售后服务承诺良好。

    5、业绩分8分。

    投标人2012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公文交换或电子政务)开发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9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书原件查验,投标文件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即封面页、金额页、签章页。另封面页必须有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完整名称,每项2分,满分8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15日10时…”

    更改为: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17日10时前…”;

    2、原招标公告中“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15日9时30分整…”

    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17日10时整…”;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评定办法”以上述更正信息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更改后的内容投标。

    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数   联系电话:0772-2695135

    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新辉;联系电话:0772-2611589  传真:0772-2612389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2楼。

    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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