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5-20091A南宁电视台网络电视技术用房工程信息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5-06-19 11:48:15.0 |
受南宁电视台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电视台网络电视技术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91A
项目名称:南宁电视台网络电视技术用房工程
项目预算:肆佰伍拾柒万元整(¥4570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25号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0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2451.66平方米,共3栋临时建筑,分别为2层884.18平方米的临时网络电视台技术用房、2层819.19平方米的临时道具车间、3层729.48平方米的临时演职人员用房。
合同估算价:457万元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电视台网络电视技术用房(1#临时网络电视台技术用房、2#临时道具用房、3#临时演职人员用房)土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技术参数要求
购买图纸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购买图纸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楼电梯门厅处向招标人购买图纸及相关资料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只须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许开锐 0771-562250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何仕宇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附件: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