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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城乡天和住宅小区1#楼、18#楼施工招标补遗文件(三)GJZX-2015-171

点击:65次 日期:2015-06-04 13:27:09.0

各投标人:

  广西合浦城乡天和住宅小区1#楼、18#楼施工招标文件现做如下修改:

1、         原工程量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持原工程量清单于201562日至201569日到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中心六楼)处重新换取新的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文件文件第84.1.1条“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 4  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暗标除外)。”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2个密封袋:分别为投标文件纸质版部分与投标文件电子版部分。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如有),再将4个密封袋同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另一密封袋内,具体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所要求一致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暗标除外)。”

3、         招标文件第24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310-20153月社会保险证明,且必须执证上岗(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201410-20153月社会保险证明,并附有诚信库页面截图,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投标截止时间现定于20156189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房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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