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信息化工程标准化体系编制项目更改通知 |
点击:69次 日期:2015-06-04 13:14:00.0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农业信息化工程标准化体系编制项目(GXZC2015-G3-3824-YLZB)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中原要求必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价提供编制工作量成本核算表”现更改为必须提供“投标人针对报价提供项目实施工作量成本核表算表,内容包括: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费核算(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厅机关15个处室、36个二级直属机构、50个农业示范基地、14个地市118个县区农业部门调研和资料收集差旅费办公费)、编制费核算[按拟投入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工日(时)、人工费)、项目评审费核算 (每次评审专家组包括不少于9个高级职称专家或教授,由业主和投标人共同推荐并邀请,按照标准编制要求,评审次数不少于3次)]。其中:人工费应以社保所在地某职称人均工资为依据(格式自拟)”。
2、取消本项目关于“预算员证”的相关要求,取消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的要求。
3、原《编制服务方案》中“▲g、本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对长,投标人报价需列出详细的计算方式(按拟投入人员数量、人工日、人工费等进行计算,拟投入人员必须在现场驻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且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现更改为“▲g、本项目涉及农业业务、软件、网络硬件、安全等诸多领域的34个标准的编制,工作内容庞杂,需要做大量的基层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编制时间相对长。为了防止不合理投标报价或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交付成果质量以及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发生,投标人报价须列出详细的计算方式,具体包括: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费核算(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厅机关15个处室、36个二级直属机构、50个农业示范基地、14个地市118个县区农业部门调研和资料收集差旅费和办公费)、编制费核算[按拟投入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工日(时)、人工费(以社保所在地某职称人均工资为依据)]、项目评审费核算 (每次评审专家组包括不少于9个高级职称专家或教授,由业主和投标人共同推荐并邀请,按照标准编制要求,评审次数不少于3次)。拟投入人员必须在现场驻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2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8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原“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2日15时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开标。”
现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8日10时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开标。”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项目联系人:黄旭、黄威
咨询电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